晋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2026年9月21日)
时间:2026-09-21 10:20

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备注

1

福建中德医院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榕晋卫医罚〔2026〕010号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26年9月21日

 
来源: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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