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2026年10月28日)
时间:2026-10-29 17:11
序号 |
当事人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 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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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晋安区拉瓦诊所有限公司 |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结合《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二十九部分序号1,其违法程度符合“ 较重 ”情形 |
榕晋卫放罚〔2026〕002号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
2026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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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州市晋安区荣诚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结合《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二十九部分序号1,其违法程度符合“ 较重 ”情形 |
榕晋卫放罚〔2026〕003号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2026年10月26日 |
来源: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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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7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