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132号)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发〔2025〕5号)文件精神,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企业及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指南详见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fzja.gov.cn/xjwz/zwgk/zfxxgkzdgz/jycy/zccs/202412/t20241227_4952279.htm)。请企业及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符合条件的职工自主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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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1-83591203
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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