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一季度稳工稳定就业奖补发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福州市一季度稳工稳岗奖补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规〔2025〕3号)、《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反馈符合2025年一季度增产增效省级奖励资金(第一批)企业名单的函》(榕工信函运行〔2025〕113号)和《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反馈符合2025年一季度增产增效省级奖励资金(第二批)企业名单的函》(榕工信函运行〔2025〕144号)文件要求,我区3家企业(名单附后)符合申报条件。
一、奖补对象:(1)省级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2025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6%及以上的工业企业。(2)市级“不停工早开工”奖励条件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即1-2月用电量占一季度用电量比例不低于60%的符合市级不停工早开工奖励条件的工业企业。(3)符合条件1或2的奖补企业,且2025年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不低于2024年第四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的90%(含90%)。
二、奖补标准:2025年春节期间(1月-2月)连续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身份证号码前四位非3501)人数计算(实际缴费),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1-2月用电量占一季度用电量比例不低于60%的符合市级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工业企业补助资金上限提高至20万元。
现将符合申报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按规定时间向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交《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确认表》。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前
申报材料递送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570797
附件:1.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报企业名单
2.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确认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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