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安区第二批可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6-01-21 16:09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文件精神,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4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受关税影响较大、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返还比例对应提高至50%和90%。经社保一体化系统初步审核,第二批可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福州康驰新巴士有限责任公司等324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1日—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电话:0591-87570797  

  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访接待处: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70号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50011)

  晋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1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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