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并下达2026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提标部分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6-18 10:27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闽民童〔2026〕45号)、《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榕民〔2026〕102号)文件精神,从2026年7月1日起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后,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454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987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发放。
我区共有5名社会散居孤儿及7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现下达提标部分补助资金4.2858万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 2081001-儿童福利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区民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7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