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精神,对我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2019年继续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通过各乡镇、街道的摸底筛查,区民政局审核,全区低保对象中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94人,现下达全年高龄补贴111000元(详见附表),其中:54100元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56900元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按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请加强供养人员的动态管理,每月5日前上报发放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9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7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