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5月份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6-05-11 16:56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残联: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民规〔2023〕9号)、《关于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5〕59号)等文件精神,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发放方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因每月新增人数及金额较少,现经村(社区)、乡镇(街)、区三级联合核查,先行发放新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从人员变动时调减的资金中先行垫付,于年底统一与区财政局结算。

  5月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救助对象11人,年计27192元;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对象一级8人、二级11人、困难二级1人,共20人,年计15808元,所需经费合计43000元。此项经费功能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上述两项补贴经费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金融机构按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

  附件:1.2026年5月份晋安区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

  2.2026年5月份晋安区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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