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第6批新增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的通知
时间:2024-10-31 17:20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民救〔2021〕127号)和区政府批办单(2022年董批转973号)精神,经过各级业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并纳入第6批新增城市特困人员1人,月供养金1340元,2024年11-12月新增供养金268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符合条件并纳入第6批新增农村特困人员1人,月供养金3884元,2024年11-12月新增供养金3884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资金从年初转年度文件的资金中先行垫付,于年底统一与区财政局结算。

  附:晋安区2024年第6批新增特困人员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晋安区2024年第6批新增城乡特困人员花名册

序号

村居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供养类型

生活自理能力

月供养金(元)

10-12月金额(元)

鼓山镇

1

双溪社区

陈**

35010319****280390

分散供养

全自理

1340

2680

城市特困

3884

11652

宦溪镇

1

宜夏村

郭**

3501111****113113X

集中供养

全护理

3884

7768

农村特困

3884

7768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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