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民救〔2021〕127号)和区政府批办单(2022年董批转973号)精神,经过各级业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并纳入第6批新增城市特困人员1人,月供养金1340元,2024年11-12月新增供养金268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符合条件并纳入第6批新增农村特困人员1人,月供养金3884元,2024年11-12月新增供养金3884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资金从年初转年度文件的资金中先行垫付,于年底统一与区财政局结算。
附:晋安区2024年第6批新增特困人员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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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2024年第6批新增城乡特困人员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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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居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供养类型 |
生活自理能力 |
月供养金(元) |
10-12月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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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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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溪社区 |
陈** |
35010319****280390 |
分散供养 |
全自理 |
1340 |
2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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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特困 |
3884 |
11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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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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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夏村 |
郭** |
3501111****113113X |
集中供养 |
全护理 |
3884 |
7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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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 |
3884 |
7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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