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第3批新增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的通知
时间:2025-09-03 15:18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民救〔2021〕127号)和区政府批办单(2022年董批转973号)精神,经过各级业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并纳入第3批新增城市特困人员1人,月供养金1490元,2025年9-12月新增供养金596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资金从年初转年度文件的资金中先行垫付,于年底统一与区财政局结算。

  附:晋安区2025年第3批新增特困人员花名册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5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安区2025年第3批新增特困人员花名册

         

补助时间:2025年9-12月

序号

村居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供养类型

生活自理能力

月供养金(元)

9-12月发放金额(元)

象园街道

1

象园社区

卢启明

 

分散供养

全自理

1490

5960

城市特困

   

1490

5960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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