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教育局关于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县级权限)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5-12-12 17: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到六十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福州市全日制民办教育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等法律相关规定,2025年12月12日我区共有一家民办学校依法取得《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县级权限)》,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办理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县级权限)单位进行监督。

序号

受理

事项

单位

名称

地址

办理

时间

法定

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学许可证号

许可批文及文号

1

晋安区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变更审批(县级权限)

福州市晋安区同音艺术培训中心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福飞北路139号金域榕郡花园18#19#裙房2层02店铺

2025.12.12

陈树媚

52350111MJY367647J

教民235011170000070号

榕晋教审【2025】009号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2日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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