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1-12月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和结算2024年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5-02-21 17:22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上报,区民政局复核审定,2025年全区共有3758人符合高龄老人补贴条件,需高龄老人补贴区级经费264.42万元;2024年区应负担高龄老人补贴经费257.865万元,已下达金额251.88万元,2024年结算金额计5.985万元(详见附件1)。2025年1-12月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和结算2024年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共计270.405万元,本次下达255万元(具体分配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人员动态管理,按季发放,专款专用,确保不重复、不遗漏。

  附件:1.2025年晋安区1-12月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和

  2025年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结算汇总表

  2.2025年晋安区1-12月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分配表

  3.2024年晋安区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结算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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