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对部分因村庄人口锐减、污水量极低的农村生活设施实施资源化利用,根据上级部门及晋安区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相关要求,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出具技术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晋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环境可行性分析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服务范围:涉及晋安区宦溪镇民义村、黄土岗村、过仑村,日溪乡点洋村、党洋村、万洋村,寿山乡上仑村、贵洋村、沙溪村等9个行政村12套污水处理设施。
2、服务内容:对拟资源化利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监测、环境影响分析、资源化利用可行性论证、风险防范与管护方案编制,形成《晋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环境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意见修改完善,最终提交正式报批稿。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调查、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4、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报价需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80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总额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供应商确认方式(评标方法):在满足本公告所有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最低者中标) 确定成交供应商。
6、付款方式
(1)首期款(30%):合同签订后预付30%;
(2)尾款 (70%):完成现场调查、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提交最终正式报告后支付剩余70%。
7、禁止转包:本项目严禁转包。
三、服务要求
1、收集项目区村庄人口、污水产生量、设施建设资料、运维记录、水质现状、周边敏感目标等基础资料;
2、开展现场踏勘与现状调查:核查设施运行状态、进出水水质、管网完整性、周边水体与环境敏感点分布;必要时开展水质现状监测(进水、出水、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出具监测数据;
3、分析设施长期低负荷/闲置原因、环境风险、资源化利用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污染防控措施、长期管护方案;
4、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环境可行性分析报告》,明确是否具备资源化利用条件、资源化利用方式、管护责任、风险防控措施等结论性意见;
5、组织专家评审会,负责汇报、答疑,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直至通过审查。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技术咨询或环境监测等相关业务能力;近3年内承担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研报告编制、环境影响分析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包含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水质监测、报告编制以及服务过程中所需的电费、线路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所有费用。
2、“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
六、其他
1、本次采购,有效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验收后拒不履行质保义务等。若存在上述违约行为,采购人将上报相关部门,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文件未按格式密封、盖章或逾期提交将被废标或取消资格。
4、请报价单位于2026年9月9日12:00前将材料送至我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世欧王庄三区一号楼裙楼三层建投中心办公室)
5、采购人保留解释及调整本项目内容的权利。
联系人: 李金松,联系方式:15985999673
李东琴,联系方式:15280096994
福州市晋安区建设投资发展中心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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