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晋安区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8-10 16:00


 


 

区属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通知》(榕卫妇幼〔2015〕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任务

    (一)继续实施国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对全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人均400元的补助,经费由省和区财政分担。2015年全区任务量200人。

    (二)继续实施国家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2015年叶酸片招标采购和发放。2015年全区任务量500人。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2015年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二)提高服务能力,保证项目质量。各单位以项目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网络。区妇幼保健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组织做好项目的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保证项目质量。

(三)加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督和评估。区卫计局将加强项目监管,定期组织对项目管理、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并通报项目进展,确保任务如期完成。请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及时督导各项目完成情况,于年底前将各项目工作总结(含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报我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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