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旅游事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方案
时间:2016-02-29 15:18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晋政综[2014]182号和《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榕晋政办[2015]149号)文件精神,我局今年将全力配合市旅游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星级饭店排查工作,做好2016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促进我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市旅游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督促星级饭店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火灾隐患,杜绝源头性火灾隐患,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积极配合市旅游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督促星级饭店开展排查工作: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等内容。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旅游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日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集体上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督促排查隐患。我局积极配合市旅游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督促星级饭店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排查消防隐患,确保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决不姑息;能当场整改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区域性火灾问题,自身无法整改的,应及时通报消防部门。

3、广泛开展宣传。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旅游局督促星级饭店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加大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控室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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