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鼓山镇2016年清明节祭祀期间
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村(单位),镇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6年我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鼓山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
一、成立鼓山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林柳强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副总指挥:陈乃胜、林 华、陈振亮、郑忠棋、叶友锋、郑云新、官小晶、柳 颖、林 明、林 峰、陈家标、卢 实、洪居平、贾云朝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成 员:郑东杰、林常壕、赵国基、林 城、何祥养、张岚娟、王国平、肖泽瑜、黄 辉、林 锋、林贻亮、陈 伟、林闵蔚、陈齐华、刘景东、陈 权、孙朝福、许开顺、郑锦国、商茂银、林庭炜、林寿泉、陈 键
主要职责: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拟定本辖区森林防火预案,组织实施与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二、组建扑火队伍
1、镇政府组建一支由镇群防群治队员及城管队员组成的50人应急扑火队随时待命,并配备三号扑火工具200把、灭火弹500粒、柴刀200把、铧铲60把。
2、沿山各村(单位)各组建一支由20人组成的扑火队,配备三号扑火工具10-20把、柴刀10把、灭火弹2箱。
三、加大宣传力度
1、沿山各村(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有关森林防火工作,制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刷新森林防火标语牌,张贴文明祭扫、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做到进山路口都有牌、明显路段不漏牌,通过广播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新风尚。
2、沿山各村(单位)要在主要进山道口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站,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彩旗,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森林防火须知》宣传单发放每位进山扫墓人员手中,做到人人知晓。
四、加强值班巡视工作
1、在4月1日-4月15日,沿山的村、单位每天要安排一名村(单位)两委成员或行政主管带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各村(单位)要把清明节森林防火各班队员名单于3月29日前上报镇防火办。
2、在4月1日-4月15日,沿山的村(单位)每天应由村(单位)党支部书记或行政主管带领扑火队15—20人,携带扑火工具上山巡逻,密切注视林区火情动态,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就地扑灭。
3、横屿、东山、园中、潭桥、埠兴、樟林、洋里、远东、远中、远西等沿山村挂钩联系片区领导及干部取消4月1日-4月17日期间休息日,照常上班,并及时到各村检查督促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五、及时报告火情
各村(单位)或个人,在清明节期间,一旦发现火情,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话:83665676、13960818389),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政府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报告时,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
六、扑救程序
沿山各村(单位)一旦发现火情,主要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带领灭火队到达出事地点进行扑救。镇主要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段内做好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镇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及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做好扑救工作,
七、车辆调配及后勤保障
清明节期间,全镇车辆集中管理,服从镇党政办公室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镇机关车辆应优先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镇机关后勤组负责救灾的后勤工作,确保扑火所需食品正常供应。
八、火案查处
镇林业站积极配合区森林公安做好森林火灾查处工作,对肇事者依法作出处理,确案率要达90%以上,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鼓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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