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福建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闽委金办〔2024]85号)部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设立晋安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非打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第737号令)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监督、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
二、组织架构
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办、晋安公安分局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房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体旅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
三、运行机制
(一)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区金融服务中心,承担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分管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人。
(二)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副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工作机制成员组织召开。可根据需要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附件:晋安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晋安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刘必建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林良池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建生 晋安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赵 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一级主任科员兼
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方旭光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四级调研员
傅义荣 区法院副院长
夏巧平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
检察官
陈培蕊 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郑忠榕 区发改局副局长兼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魏巧佺 区工信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立湘 区建设局党组成员、系统党委书记
郑灵岗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为群 区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忠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勇 区房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 颖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 力 区民政局副局长
林 华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 琦 区文体旅局党组成员,区旅游事业发展
中心主任
陈万化 区信访局副局长
杨 琳 区司法局副局长
孙衍杰 鼓山镇政法委员
林志威 新店镇政法委员
黄 政 岳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佳媛 宦溪镇四级主任科员
陈军民 茶园街道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陈 希 王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陈瑞隆 象园街道宣传委员
施福滨 寿山乡政法委员
陈 炜 日溪乡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叶 彧 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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