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福州市晋安区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任大会,优选聘请12名特约监察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程靖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他强调,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同时也是保证监察机关依规依法行使职权的现实需要。
程靖指出,特约监察员承载着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发挥“镜鉴”作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和正确行使监察权;要强化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发挥自身优势,当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和宣传员;要强化自我约束,维护良好形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约束自己、忠于职守。区监委要在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强化服务保障,搭建活动平台,为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黄志雄主持,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上,黄志雄介绍了区监委工作情况,并宣读了《福州市晋安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发言。
会后,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方永龙带领特约监察员实地参观区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场所,近距离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架构及职能职责。
福州市晋安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庆趋、卢鹰、朱丽艳(女)、许景强、吴剑雅(女)、张永祥、陈琴(女)、陈红星、陈春林、林冰(女)、郑育明、赵辉为福州市晋安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为2022年9月至2026年7月。
福州市晋安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