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晋安区委巡察工作安排,经晋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0年10月下旬开始,晋安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联、区工商联)、区委党校、区委编办等6个单位开展第十轮第二批第二阶段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三组 |
被巡察单位 |
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联、区工商联) |
区委编办 |
区委党校 |
巡察 组负 责人 |
组 长:林吉顺 副组长:余剑开 |
组 长:雷新土 副组长:陈 龙 |
组 长:林 强 副组长:林挺挺 |
专门 值班 电话 |
15959185327 (8:30-12:00; 14:30-20:00) |
13906933056 (8:30-12:00; 14:30-20:00) |
13906933029 (8:30-12:00; 14:30-20:00) |
通信 地址 |
福州市邮政信箱B01024号 |
福州市邮政信箱B01025号 |
福州市邮政信箱B01026号 |
信访 受理 范围 |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