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1月9日,省委巡视五组对福州市晋安区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0年5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升站位,以坚决态度抓好整改。区委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要求全区上下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以精准发力推进整改。区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整改各项工作;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178条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力。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了11次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次专题会议,对区委巡改办旬报整改进展情况作出批示,并牵头认领15个问题整改;其他区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自觉认领问题,严格对照措施清单推进整改。6月18日,区委召开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
(三)紧盯目标,以严格标准落实整改。区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降低整改标准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不放过、干部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区委巡视整改办制定整改任务落实表,紧盯整改工作进度,每旬对整改进展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建立动态整改台账,及时研判预警,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提醒,催办相关责任单位86次。对于整改力度不足、落实避重就轻等问题,区委坚决纠正,保证整改质量。
(四)立足长效,以建章立制深化整改。区委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抓好“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从源头堵住漏洞,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3个月集中整改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55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方位推动晋安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制度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1)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①创新发展决心不够;②协调发展不到位;③绿色发展办法不多。
①“创新发展决心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绩效一级指标纳入《晋安区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并列入“十四五”规划内容,树立导向、长远布局,推动创新创造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重点聚焦创新型园区建设、创新型产业用地、创新型产业项目等方面,加大园区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永正检测大数据研发中心、欧居装配产业园已全面动工建设,IGG大厦、德艺文创科技研发中心、市城投总部大楼等地块已出让,总面积10万平方米的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榕滴成品油平台等招商项目成功落地;全省首个宜家家居商场项目于12月17日正式开业。抓好高意集团碳化硅项目引进,同时持续对接37个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力争形成上下游产业链。
二是加快推进福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规修编进度,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多轮修改完善,该规划已按程序完成公示。近期,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开发区总体容积率的最新要求,我区已组织规划设计单位完成控规优化调整,并按程序重新上报,待市政府研究批复。
三是加快推进以福兴经济开发区为基底的晋安湖“三创园”建设,规划建设总面积4平方公里,划分重点建设区、综合服务创新区、产业核心承载区。优化布局产业结构,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产业、都市型产业为主导,重点发展光电通讯、电子信息、数字产业、生物科技、创意设计、研发服务等高端产业及生活配套。
四是加快工业园区土地和厂房资源整合,收储低效用地,促进腾笼换鸟。2020年底前园区内出让一批产业用地,动建一批高标准厂房和总部大楼,持续提升我区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利用好C1地块标准厂房(软件园晋安分园),目前已引入中信网安等13家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入驻。整合跃升鞋业等空置厂房,积极对接福州安光光电、合创机电等优质光电企业,打造光电产业园。
②“协调发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精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已下达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7798万元,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启动实施新霍线全景公路、恩顶村美丽乡村工程、北峰行政村数字有线电视入户全覆盖等一批高质量的乡村振兴项目。总结推广寿山乡前洋村、九峰村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成功经验,选定北峰山区主干道沿线和基础条件较成熟的24个行政村,作为首批乡村振兴重点建设村分类打造,目前宦溪镇板桥村等4个市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已通过省级第三方迎检考评。
二是增加乡村基础设施配套。持续巩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区)创建成果,晋安北峰环线全景公路鼓宦线获评2019年度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进一步加强北峰山区公路、厕所、污水、通信、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6条16.56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和7项养护提升工程,启动17个美丽乡村提升建设,实现北峰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三是全力发展全季农业和全域旅游。构建“全季农业+全域旅游+全景公路”的乡村互联互通互享模式,打造特色种植业、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民宿等山区农村发展新样板。引进“100黄金”百香果和穆阳水蜜桃特色水果种植基地等新项目,持续推进鑫农高科、禾意农业等一批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全力打造区域性全产业共享品牌——“乡约北峰”,“福州龙巢野生动植物王国”等旅游龙头项目开工建设,今年以来创新举办各类旅游推介活动21场,10月份成功获评首批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
四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外力推动,深化平原经济发达村与北峰山区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工作,印发《关于启动平原与山区村村共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两镇帮两乡”活动,选取6个平原经济发达村与6个山区村开展试点结对帮扶。加大农业科技扶持力度,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今年以来推荐选任科技特派员70多名助力乡村振兴和“三农”特色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组织山区发展落后村村主干精准扶持培训,8月14日举办晋安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农科院农经所和市蔬菜科学研究所专家开展点对点、针对式技术培训,通过“扶志+扶智”催化发展内生动力。
③“绿色发展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国家生态区、全国绿化模范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的生态优势和榕城后花园的区位优势,深入推进“绿色晋安”建设。围绕全季农业、全域旅游、全景公路制定印发《2020年度乡镇“绿色晋安”指标考评的通知》。按照“绿色产业、绿色乡村、绿色花园、绿色康养”四种类型,清单式管理、分类推进,完成“绿色晋安”10个年度建设项目。
二是聚焦绿色生态主业。坚持抓好规划引领,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晋安金融投资公司绿色产业五年发展规划》,明确公司主业发展方向、产业结构和实施路径。致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民宿、特色农业等产业项目,委托省林勘院开展凤凰亭林场林下经济项目策划,建成运营前洋村农夫集市线下体验餐厅和九峰山田雅舍民宿,目前已与福建阳光益佰国际旅行社达成合作意向,并已与携程、美团等旅游平台开展合作推广。
三是实施绿色人才发展计划。晋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已与市人才集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合作成立绿色人才合资公司,打造人才大数据平台,构建晋安区人力资源生态圈。
(2)经济下行压力较大。①稳就业不到位;②财力下降明显;新旧动能转换不到位。
①“稳就业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准确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加强就业务工人员信息统计,通过对接省市人社部门采集信息、组织乡镇(街道)抽样调查等形式,对辖区务工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务工人员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更新,为全区稳就业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目前全区41419家内资企业、48071家个体工商户,总参保员工已达16.6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参保9.3万人。特别是对46家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了解用工需求,切实强化用工保障。目前,46家重点企业共有员工2.69万人,已满员生产,未出现明显缺工现象。
二是全面提升就业服务。今年以来累计举办“线上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手机“摇工作”等活动,开展线上招聘,发动企业300家,提供招聘岗位12836个,简历投递量21403份,促进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3747人。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服务力度,征集就业岗位15306个,开发就业见习单位80家、岗位838个。大力扶持自主创业,推荐申报省市优秀创业项目28个。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引导178家辖区企业在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平台注册,“春潮行动”、“晋渭”劳务协作、疫情期间简易岗前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覆盖2675人。
三是着力援企惠企稳就业。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克服疫情给就业带来的影响,为64家对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实施“留岗留薪”的企业,发放补助约53万元;对我区23家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和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近5400万元;为5305家企业发放阶段性失业保险退费92.73万元;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1206人次、约4965万元,发放物价补贴35457人次、488.1万元;为2429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约1015万元。
②“财力下降明显、新旧动能转换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依法征管,挖掘税源。加强重点行业、纳税大户税收征管监测,开展园区、专业市场、楼宇“清漏守户”工作,梳理出年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585家、建安项目172个、2019-2020年新出让地块49幅,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土地出让与税收联动机制以及单位产拆迁补偿款税收管征联动机制,依法征管新出让地块相关税收、拆迁单位产企业所得税、建安税等税收,防止税源流失。
二是多措并举,优化税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加大辖区183家重点企业帮扶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壮大税源基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建立资产资源盘活长效机制,对符合处置条件的加快处置,深入挖掘非税收入。着力解决财政收入对房地产及土地类税收过度依赖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2020年上半年,全区纳税前20名企业中的房地产企业同比下降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比上升15%。
三是鼓励创新,推动转型。加快企业平台化转型,推进盛辉园中智慧物流园、烟草物流园建设,引进福建榕滴成品油等平台项目,支持盛丰、宏捷等物流企业向专业化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服务平台转型,培育喜滴汽车产业链服务平台、金强房屋公园、锐眼大数据研究中心等平台。支持企业技改转型。通过降成本、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施一批技改项目,目前全区在线跟踪重点技改项目共22项,总投资31.2亿元,其中已竣工投产项目9项(总投资14.02亿元)、在建项目13项(总投资27.18亿元)。对标专精特新扶持重点企业、项目、机构转型升级,今年组织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3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5家;指导推荐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39个,其中获省级立项10个,1项入选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新认定2家市级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推荐8家企业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通过认定4家),推荐3家企业申报专家工作站,评价入库11批15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是盘活土地,支撑转型。全力推进晋安湖“三创园”建设,进一步明确产业项目准入标准,整理一批重点产业用地,着力招商引进高质量产业项目,持续挖掘土地效益。近期新出让6宗产业地块(约121亩),拟建设总部大楼、创新型产业用房以及高标准厂房;支持4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经营状态良好的企业,利用自有地块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和总部大楼,推进10宗低效地块(约153亩)收储提升,着力打造通用性高标准厂房。
(3)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对全区尚未完成拨付的征迁项目劳务费、工作经费和区、乡镇(街道)单位产征迁补偿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一项目一台账。
二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根据中央、省、市财税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类别,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完善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两费”联席会商机制,每月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分析“两费”收入、拨付情况,进一步规范“两费”资金全流程监管。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7月10日邀请专家重点对非税收入管理、债务等事项进行系统深入讲解,提高各级干部财税综合业务能力水平,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强化收入征管,完善收入监缴机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执收、核算。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4)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兴起学习热潮。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学习时报<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通知》,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推动新思想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全面系统学,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是加强中心组学习研讨。聚焦新思想,今年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体学习17场,其中专题讲座7场,专题研讨10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专题研讨300余场,进一步把新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是深化基层理论宣讲。持续推进基层理论宣传“千军万马”工程,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今年以来线上线下共开展宣讲活动3400余场,覆盖受众超33.36万人次。其中,运用钉钉、福州党建超市等网络直播平台,举行走“晋”新思想系列宣讲活动,开展《云上宣讲,让新思想在线》等“云”宣讲共11场,观看近10万人次,收获各类留言、点赞1.1万余条。
四是拓展线上学习平台。持续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今年以来在全市各县(市)区中党员覆盖率排名第一、人均积分排名第三;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干部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网络专题班学习,完成率100%,推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日常化。
五是整治突出问题。对福兴经济开发区党办工作人员、方案起草人员张雪梅,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福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赵德辉(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同时,6月8日,福兴经济开发区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通报存在问题,强调办文纪律,深刻反思检讨,举一反三,完善文件审核管理制度,开展干部公文处理业务培训,提升办文水平。积极拓展学习载体,提高学习实效,今年以来开展16场党日活动、4期“福兴讲堂”系列讲座。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在意识形态工作年度检查考核中,强化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带头剖析反思。6月18日,在区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各区委常委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三是严格规范要求。印发《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在2020年度意识形态考评细则中加大此项分值,并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等材料的审核把关。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7月13日至17日,举办晋安区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8月10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专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80余场,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
(6)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5月28日召开全区网信工作会议,严格落实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责任制,将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作为意识形态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印发《实施意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确保依法、及时、稳妥处置舆情。
二是提升处置能力。举办全区2020年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宣传部专家作《新闻发布暨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专题讲座,提升全区网信工作人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三是强化阵地管理。对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阵地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区人武部、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于6月5日、6月22日、6月23日对单位微信公众号予以注销,并整合信息发布渠道,统一依托区级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
(7)宗教事务管理有待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民间信仰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晋安区关于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由区委统战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区民宗局行政监管、属地乡镇(街道)日常监管、村(社区)日常管理、场所自我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二是加强场所管理。对目前全区368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完成全面摸底,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在已备案2处省级、1处市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备案登记管理规模,完成对乡镇(街道)初筛申报的13处民间信仰场所联系点复核工作,已对符合要求的5处予以登记备案、挂牌管理。
三是落实网格管理。7月22日印发《关于调整我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宗教工作责任网格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乡、村(社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宗教工作网格员作用,共调整到位网格员194人。
四是强化依法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新出台的《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组织区基督教两会、区佛教协会、区道教协会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意识。持续推进宗教事务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宗教团体作用和自身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宗教团体依法登记、定期换届、按时年审;规范宗教团体代表会、理事会(委员会)等制度,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持续抓好宗教团体管理工作。
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民宗局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集体经济发展乏力。
(8)集体经济收入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汇报。梳理出19个发展相对滞后、任务落实难度较大的村,建立区乡两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安排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乡镇包村领导做好“点对点”挂钩帮扶工作。同时,为增强基层党组织抓发展的能力,于10月19日-21日,举办全区2020年度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114个村支部书记开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题培训。
二是强化村级党组织建设,结合筹备明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注重选配懂经营、善管理的村级组织带头人,切实加强对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召开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印发《关于认真落实近期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对村级“两委”人选、后备力量等进行提前谋划,每个村(社区)至少储备2名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
三是组织开展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摸底调研,建成全区11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台账。抓好《晋安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两年(2019-2020)行动方案》《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落实,出台《关于多元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继续推广九峰村、前洋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试点经验,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能力。
四是结合北峰山区实际,由北峰3乡镇和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晋安分公司共同出资,以代理合作模式推进北峰广电网络系统工程,增加村集体收入。目前,寿山乡、日溪乡政府已与广电集团签订合作协议,26个村启动高清广电网络升级建设工作。同时,在宦溪镇中心村先行试点,由村集体成立公司,与移动公司合作开发手机APP,推介周边区域村民可出租房屋、可流转土地,并线上经销农特产品,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试点成熟后,分期分批在北峰山区推广。
五是加大经济薄弱村帮扶力度,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名誉村主任”等作用,在2019年组织28家企业与北峰山区村结对共建的基础上,继续组织10家企业开展企村联建共建,通过发挥企业在信息、资金、技术方面的优势,对接落实帮扶项目,确保2020年全区80%以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9)集体经济无力支撑村民福利的刚性增长。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至6月底全区113个村股权证发放工作全面完成,发放《股权证》38761本,进一步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下一步通过优化盘活资产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带动集体、农民增收。
二是组织各乡镇、村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案》修订完善工作,督促各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村集体收益分配。
三是探索村民收益分配方式改革。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每个县(市、区)选取1-2个村开展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试点”精神,选取寿山乡前洋村、九峰村开展村民收益分配方式改革试点,目前两村已在银行开立账户,并将所有资产资源划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集体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村民所有福利发放由传统分配方式向股东分红形式转变,合理挂钩集体经济与村民福利增长需求。
(10)“坐吃山空”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村集体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共查出420笔不合理开支,计563461.83元,其中413笔已清退到位,削减不合理开支503769元,剩余7笔已规范支出手续。
二是组织开办专题培训班,推广鼓山镇前屿村村财管理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村财支出。
三是重点加强对收不抵支的村集体支出监管,减少行政管理开支,过好“紧日子”。健全完善财务预决算制度,指导各村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年度财务计划,抓实抓好非必要行政管理开支的监管。
(11)村干补贴发放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会同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对涉及的2个村村干部2018年补贴发放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尚未发现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情况,但存在未充分考虑收支平衡,收支计划制定不合理,乡镇经管站未严格审核把控的现象。区纪委监委分别对涉及的2个村4名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鼓山镇、新店镇2名责任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今后,切实加大对全区村干部补贴发放监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二是规范村干部补贴发放标准和审核机制,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发放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各村对村干部补贴发放公示情况拍照留底备案,接受村民监督。
三是深入梳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与村运转资金保障、村集体经济项目与征地拆迁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科学引导、合理规划,印发《晋安区关于多元化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落实“一村一策”,重点引导各城中村用好用活征迁补偿资金,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科学化、多元化发展。
(12)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各乡镇、村制定完善《贯彻<晋安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二是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8月13日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线上培训班,邀请市财政干校专家开展针对性精准辅导。今后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培训。
三是核查新店镇后山村商务楼出租情况。会同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后山村商务楼出租情况开展核查。经查,后山村商务楼租赁经公开招投标,福州澳洋达贸易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0日以每月每平方米12元的价格中标承租,后未经出租人(后山经济合作社)同意转租给第三方,存在村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区纪委监委对新店镇后山村经济合作社原主任林碧兰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监管责任新店镇经管站原站长林义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鉴于后山村与福州澳洋达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时,未对转租行为作出限定,目前后山村与福州澳洋达贸易有限公司已签订补充协议,将月租金由12元每平方米提升至20元。下一步,切实加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4.违法建设整治存在不足。
(13)违建别墅治理进度偏慢。
整改落实情况:
我区17宗违建别墅已根据中央及省、市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全部完成整治并核销。下阶段,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区、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通过部门间上下联动、横向互通,加强重点区域、地段的动态巡查,杜绝新增违建别墅现象发生。
(14)“两违”综合治理不够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新增违建,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划分288个网格,通过网格化巡查、国土以及季度卫片图斑对照核查、无人机辅助巡查等方式,消除巡查死角;印发《“两违”巡查监管机制及新增管控办法》,健全违法建设巡查机制和快速处理机制,加大对重点片区、重点道路沿线等关键节点的“两违”整治,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监察到位”的防违控违体系。通过举报奖励、群众投诉、媒体报道、物业管理等渠道,快速发现、查处小区新增违建,形成常态化长效管控。2020年至今,已处置18宗季度卫片违法图斑,拆除占地面积889.75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1715.49平方米;拆除52处新增两违,占地面积4474.34平方米、建筑面积6146.34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对历史违建,综合考虑其性质、年限、用途、位置等因素,逐村(社区)、逐户建立台账、分类予以处置,妥善解决因历史原因遗留的“两违”问题。
二是结合2020年3月开始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拆除存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498处、建筑面积13.68万平方米;整治群租房1992处,涉及整治面积约24.36万平方米。
三是加大国有单位产权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建筑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发现的新增违建,并抄送国有单位主管部门,形成上下联动。同时,将非我区管辖对象的2名相关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移送上级机关处理。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区纪委监委分别对未能正确履行巡查、管理职责的寿山乡沙溪村土地协管员何宗浩、日溪乡梓山村土地协管员肖运科、鼓山镇远东村土地协管员徐云瑜和时任宦溪镇坂桥村村委会主任周成康、寿山乡沙溪村村委会主任罗盛彬、新店镇古城社区主任沈彬等6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鼓山镇远东村村委会主任孙朝福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日溪乡梓山村村委会主任肖政权延长预备期半年;对日溪乡井后村村委会主任施凤俤进行政务立案调查。分别对未履行制止、报告职责造成辖区“两违”综合治理不到位的寿山乡城建办主任瞿述德、日溪乡城建办主任徐来宁、新店镇城建办主任李铭、新店镇古城社区党总支原书记黄英等4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日溪乡、寿山乡、新店镇4名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党委主体责任担当不够。
(15)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责任清单。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省纪委“五抓五重”等部署要求,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榕晋委党建〔2020〕1号),将“两个责任”清单调整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将责任清单内容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规范述责述廉报告。修订完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撰写规范,进一步明确撰写要求,聚焦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执行廉洁纪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内容,做到与时俱进、内容务实和态度诚恳。同时,严格执行述责述廉材料预审机制,在2020年4月召开的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大会前,对材料中涉及党内规章制度等内容严格把关,杜绝表述不恰当、引用不正确、照抄照搬等问题的发生,对未达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重写,确保报告紧扣主题、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符合要求。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严肃党内问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问题37起,处理5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谈话8人,批评教育19人,谈话提醒16人。
(16)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政府于6月19日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暂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区政府班子领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区政府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作进一步规范。
二是区政府主要领导于6月11日就履行好“一岗双责”工作,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6月19日,区政府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政府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区政府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对各自分管领域开展廉政谈话,重点突出建筑工程、征地拆迁、工程招标、财政支出等廉洁风险高发领域,强化廉政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提升廉政谈话实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由区纪委监委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部门开展廉政谈话,已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对34家单位廉政谈话记录开展抽查,确保廉政谈话内容务实、符合规范。
(17)警示教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集中警示教育。健全完善集中警示教育机制,重点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问题,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典型案例展板或通报曝光等形式,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总结剖析、以案示警。6月29日,召开全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区委主要领导为党员领导干部上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课。会议通报了近年来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认真汲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筑牢全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强化通报曝光。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上级下发的和我区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6月11日,在全区范围通报我区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批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批2起,以身边的案例警醒干部;6月30日、9月29日,分别转发了市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起违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典型案例,推动以案促教、以案促责、以案促建,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和“不想腐”的自觉,筑牢全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抓好廉政教育。围绕“一镇一孝廉”创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深入挖掘我区红色文化、廉政文化资源,向上级报送6名“一镇一孝廉”候选人,进一步用好魏杰家风馆、八一七革命烈士公园等载体,分层分类扎实开展正面廉政宣传教育,树好标杆、立好典型。扎实抓好任前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对2批60名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廉政知识考试,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纪录片,进一步增强新提任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
(18)开展巡察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委全面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对2020年区委年度工作要点进行修改调整,将巡察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区委党校将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常态化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和主体班教学计划中。7月31日,区委举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省委巡视办专家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时代政治巡视巡察要求”专题讲座,为巡察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突出政治监督重点,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全面落实政治监督要求,坚决把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任务。区委第十轮巡察紧扣21家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情况,以及疫情发生以来关于党中央作出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目前已完成第一批次8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发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19个。
三是综合运用巡察工作方式,构建科学高效工作格局。积极探索运用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相结合。在稳步推进第十轮常规巡察的基础上,助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针对17家主管单位、52家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开展专项巡察。同时,持续形成再震慑,对8家单位分2批次开展巡察“回头看”。
四是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整改工作审核指导,针对正在开展巡察整改的16家被巡察单位、106个村级党组织,严格整改材料审核把关,坚决把整改责任压实压到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已完成巡察集中整改的40家单位全面开展对照检查。强化考核约谈,将巡视巡察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今后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必述内容,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指标,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推动责任落地。
五是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针对区巡察前八轮移交的91件问题线索,全部提出处置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巡察移送线索的跟踪督促,建立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线索分类移交与优先办理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协作机制,推动巡察规范化建设。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出台《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委组织部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审计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的制度》《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信访局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6.纪委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9)执纪审查偏轻偏软。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寿山乡寿山村有关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寿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陈立锋和寿山乡城建办原主任瞿述德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召开专案剖析会。区纪委监委对相关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剖析案情、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并就该问题剖析整改工作形成专项整改报告,报请市纪委监委指导,进一步深入剖析,规范工作。
三是多渠道提升业务水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研究《政务处分法》等新施行的法律法规,更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模拟案卷,进一步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基层审查调查能力。
四是严格执行请示备案制度。遇到疑难复杂特殊案件,及时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导把关,今年以来已提请市纪委监委指导18次,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
(20)派驻机构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线索处置,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工作逐一进行约谈,强化对区直部门线索的摸排研判,科学管理和处置。近期,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新立案件5件。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2020年5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综合业务全员学习的通知》(榕晋纪办〔2020〕8号),以线下自学、网上自考、每月抽考等形式,开展全员“大学习大培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履职能力。下一阶段将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队伍力量,目前已调入1名干部。
三是强化联动协作,由区纪委监委对口纪检监察室加强日常业务指导,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构建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发挥好派驻纪检组“探头”和“前哨”作用。强化以案代训,抽调驻组织部、教育局等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巡察、扫黑除恶违纪查办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工作,切实提高干部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有效增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办案能力。
(21)自身建设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自身制度规范。制定出台了《晋安区纪委监委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建立健全区纪委全会、区纪委常委会等议事制度,完善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区纪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巡查情况通报》等上级关于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和有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4次,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安全水平的通知》,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连江调研审查调查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将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审查调查安全的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印发传阅给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全体学习、全员周知。同时,开展审查调查安全专题学习培训,组织签订依纪依法审查调查承诺书98份,撰写心得体会98份,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开展了3轮审查调查安全检查,发出27份整改通知书,签订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18份,全面规范程序,抓好抓实审查调查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22)公务接待经费上报数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2016-2018年的会议费开支经费开展分析自查。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办、区政府办以及党委、政府口主要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同时,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岗位。
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定印发了《晋安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补充通知》,严格区分会议和接待活动,严格按规定标准及财务口径安排列支。
三是加强全区财务等相关业务人员的辅导培训,邀请监委、财政、审计专业人员精准指导,派工作人员赴市接待办跟班学习。今后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年度接待预算,严禁超预算接待。
(23)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强化督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区津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健全自查季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管理。加强会议费用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的通知》,由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对会议费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津补贴自查自纠,并由人社等部门负责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1+X”津补贴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开展违规津补贴清退工作,经核实,应清退116.278万元,现已全部清退到位。
三是关于区机关事务中心以“攻坚加班”名义开支机关食堂晚餐费用问题。2016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决策部署,全区上下提振精气神,全力攻坚,争当排头兵,广大机关干部放弃休息加班加点,通过努力,在全省“五个一批”项目、“攻坚2017”“抓项目促发展”“抓项目促跨越”和招商、年度绩效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在全市前三行列。由于机关干部加班加点常态化,区委、区政府出于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和身心健康考虑,提供加班用餐保障,统一以“攻坚加班”名义列支加班餐费用,并一直沿用,未按照具体加班事由进行划分。我区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加班用餐管理:进一步健全制度,制定完善了《晋安区机关食堂管理规定》,印发《关于规范机关食堂加班用餐登记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加班用餐范围和流程;进一步完善措施,设立加班用餐专用窗口,规定用餐时间,实行一人一卡、刷卡用餐;进一步强化把关,建立攻坚、招商、防汛等加班用餐管理台账,各单位对所属人员加班事由严格核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汇总复核,规范财务列支。
(24)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相关责任人已退回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共计705.5元,区委主要领导就该问题与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区纪委监委对1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今后我区将严格按照省、市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加强审核把关。
(2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多发。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抓日常监督。健全完善“1+X”监督机制,制定出台了《晋安区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晋安区纪委监委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强化监督行动方案》,对脱贫攻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盯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等“关键少数”,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吃喝等重点问题,持续加大惩治力度,今年以来已开展6轮专项督查,发现问题65个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二是抓制度建设。推动《关于建立区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制度落到实处,结合今年疫情防控,重点整治疫情防控中报表过多等问题,整治成效被人民日报报道。进一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是抓惩处通报。持续释放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处理3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谈话12人,停职检查1人。做好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已在全区范围内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四是抓教育提醒。6月2日,区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晋安区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强化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去年年底以来,我区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了2次全区集中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14起,用身边事提醒教育身边人。同时,持续自上而下、层层开展“知廉情、知职责、知敬畏”谈心谈话活动,大力提升全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8.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26)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整治“虚僵躲拖”不良作风。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执纪审查、日常监督和巡察工作的重点,开展了全区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列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一律紧抓不放、快查严处、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起,处理人数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人数11人,诫勉谈话5人。
二是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开展“担当尽责、激情创业”优秀干部发现选拔专项行动,结合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重点对区管干部担当作为、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对现有优秀干部进行印证求真。6月23日,召开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暨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印发《晋安区关于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若干措施》《晋安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营造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数据汇总报送工作。全面开展全区隐性债务清查行动,摸清债务底数,建立债务相应档案。调整充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隐性债务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到隐性债务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加强业务培训,7月10日组织开展全区债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财务人员对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的认识。
四是进一步规范精简文件工作。7月28日,召开区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印发《晋安区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若干措施》《关于精减会议的范围口径》《公文处理注意事项》等文件,以实际举措改进办文、办会、督查、调研等各项办公室业务工作作风,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27)工作马虎引发群众不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由区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征收实施单位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对涉及的10户被征收户做好细致解释工作、优化安置方案。目前,10户被征收户均已按照规定的征收政策和对接价重新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不良舆论影响已消除。同时,对责任人区房屋征收办副主任陈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6月16日召开全区房屋征收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参与旧屋区改造项目的各征收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对房屋征收政策、房屋征收补偿流程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房屋征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把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审核关。
三是规范征收安置一体化平台管理,通过该平台调拨房源,明确房源对接价格,经过审核后调拨至各征收实施单位使用,杜绝今后再发生此类问题。
(28)基层负担依然比较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岗位。依托公务员招考等渠道,针对乡镇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需要,优化队伍人员结构,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二是区委巡视整改办印发《关于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的通知》,对全区32个单位“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及类似事项进行梳理,共收集“一票否决”事项6个、责任状事项12个,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经研究,拟保留“一票否决”事项1个、责任状事项2个。下一步,将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要求,适时调整。
三是大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专项行动督导组,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蹲点调研,通过随机访谈基层干部群众、实地调阅资料等方式,摸排收集存在的多部门要求报送、表格偏多问题,推动创新运用“E防控”、“晋我家”等APP载体,减少和优化基层防疫工作中数据报送等环节,整改后防疫表格数量减少71%,报送单位减少80%,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5月14日,《人民日报》在“福建从小切口入手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报道了我区的整治工作案例。
(29)回迁安置不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自查。迅速组织对逾期未回迁的项目逐一进行梳理,逐一分析安置地块情况,逐一明确回迁时间。同时,区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房管局局长陈为友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加快回迁选房。对已具备回迁选房条件的项目和安置地块,第一时间组织属地镇街、业主单位、征收实施单位开展回迁选房工作。目前,已完成回迁安置2947户、32.04万平方米。
三是加快施工建设。对因未竣工交付、暂不具备回迁选房条件的安置地块,属地镇街和房管部门联合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和验收进度。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统筹调度机制,建立回迁选房项目库,及时汇总更新情况,由区房管局牵头于每月15日、25日会同属地街镇、征收实施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开发建设单位等,召开回迁选房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回迁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与市房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相关部门的会商沟通,提早谋划安置地块,对尚未出让的安置地块,第一时间协调加快出让;对已出让的安置地块,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加快施工。健全督查通报机制,由区房管局牵头,实地督查回迁安置工作开展情况和安置地块建设进度,每月通报回迁工作进展情况,对回迁工作不落实、进度较慢的镇街和征收实施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予以效能追责。
9.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30)项目决策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印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榕晋政综〔2020〕89号),明确区政府专题会议决策权限;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培训,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区政府班子领导学习《晋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是盛辉综合办公楼、新店镇后山综合楼、省邮政运输局附属综合楼使用性质变更问题,经持续跟踪协调,盛辉物流、新店镇后山村、邮政福州邮区中心分公司均积极配合推进整改,因涉及合同履约等问题,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困难,为落实好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等“六稳六保”任务,相关整改任务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
(31)拆旧工程项目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经组织各征收实施单位对2016年以来拆旧项目进行全面“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存在廉洁问题,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二是组织各相关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征收实施单位认真学习市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对新启动的旧改项目,建立征收项目拆旧工程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2020年至今,我区新启动实施的东三环沿山四片旧屋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市里出台文件和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拆运单位。同时,主动对接市财政局、市建设局、项目业主单位,加强拆运工程项目的监管,以“诚信黑名单”等手段约束和监管拆运企业。
三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结合区委巡察工作,对拆旧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关注,特别是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职能履行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及拆旧工程规范招投标情况等,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堵塞漏洞,降低廉洁风险。今年9月14日-25日,把区房管局纳入第一批巡察“回头看”范围,深入查找拆旧工程项目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
(32)城中村干部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初核,认真分析研判,对时任新店镇经管站站长林义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新店镇代理会计刘思尧进行诫勉谈话,对岳峰镇政府科员、竹屿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陈诗明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新店镇西园村会计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紧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群众关注度高、廉政风险较大的领域开展督查。积极督导乡镇修订完善“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发挥好村财委托代理中心、“三资”监管中心的作用,建立健全数据台账并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案》,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
三是强化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不断优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完成全区19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电子档案信息和纸质档案信息登记,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书记情况。及时整理汇总村(社区)党员违纪违法情况,为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审核把关工作提供依据,今年以来,已劝退1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人选。同时,结合谋划明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严把“入口关”,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开展苗头性问题摸排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举报集中的候选人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上岗”,防止“村霸”、涉黑涉恶腐败等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四是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十五条措施》,从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约束、考核奖惩、激励保障五方面,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努力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工作务实、群众满意的村干部队伍。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对包括城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内的村主干,落实“一年一集中培训”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培训重点内容之一,强化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0.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
(33)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制定的议事规则、区政府2009年制定的工作规则均沿用至今,未按照新时代新要求修订完善;2016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均未形成书面记录。日溪乡党委未按规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而是全部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已分别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6月2日重新修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并印发施行。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已根据会议视频资料、主持词等会议材料进行整理补充,形成会议书面记录,从2019年起指定专人对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书面记录。
二是印发《关于完善议事决策制度的通知》,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规范党委、政府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议事要求和议事程序等,并健全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
三是日溪乡党委立整立改,重新修订《日溪乡党委议事规则》,并于6月5日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认真落实党委会议、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要求和议事程序等,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决策程序执行。
11.党组工作条例落实不到位。
(34)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区工商联、计划生育协会等单位党组成员仅2人,均违规设立了党组;全区共有15名党组成员未兼任相应行政职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规范设置党组和配备党组成员。2020年4月撤销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组,成立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对全区区管单位党组成员人数进行全面摸底,2020年7月已增配区计划生育协会党组成员人数、减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人数;2017年12月已配备区工商联党组成员5名,目前全区区管单位党组成员人数均按3至7人配备。对全区党组成员进行摸底,查摆出未兼任行政职务的党组成员共32名,涉及20个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安排未担任行政职务的党组成员担任所在单位内设机构行政职务或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法担任相关职务的,由区委统筹考虑,进行岗位调整或免去党组成员职务。7月1日,区委组织部对整改该问题措施不够实的区房管局局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做细做深相关干部思想工作,用更实的办法、更有力的措施立即整改。至7月,已全面完成32名党组成员未兼任行政职务问题的整改,其中,24名党组成员已兼任行政职务,免去8名无法兼任行政职务干部的党组成员职务。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加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宣传力度,编制印发《党内有关工作条例汇编》,指导和规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严格按照党内条例规定开展工作。
三是规范党组管理。7月编制《晋安区区管单位党组设立情况手册》,对今后拟新设置党组的单位,从严审核单位性质和领导干部人数,规范配备党组成员人数,控制在3至7人,特殊情况需要增配的,按规定程序报请上级批准,但总数不超过9人。
12.干部队伍宏观管理不到位。
(35)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山区乡镇干部定期交流力度。7月,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北峰山区干部定期交流制度的通知》,明确北峰山区干部交流条件、交流方式,用制度进一步推动山区干部交流工作。摸底梳理山区科级干部任职情况,对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满5年表现优秀的,结合个人意愿有针对性的交流。
二是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活动,今年以来,区委主要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148人次,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结合“组织部长夜谈”活动与干部谈心谈话220人次;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走访慰问防疫一线干部和医务人员416人次。工作中特别注重关注长期在偏远山区乡镇工作的干部,2020年7月以来,区委组织部走访山区乡镇干部82人次,并开展谈心谈话,注重倾听和疏导,关心了解他们工作和生活情况,收集意见建议12条、个人诉求4条,进行综合分析并立项分解,及时帮助协调解决,让山区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爱。今年以来,已提任山区乡镇优秀干部9人、职级晋升6人。
三是深入实施“担当尽责、激情创业”优秀干部发现选拔专项行动和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专项行动。成立4个一线考核组,通过“察、听、看、评”考核工作法,采取实地走访、列席旁听、节点对账、查阅资料等措施,深入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摸排整改、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一线考核识别干部,收集掌握好和差“两头”干部173名,动态调整形成125人“担当尽责、激情创业”优秀干部库,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激励干部担当尽责。
四是认真落实省市关心关爱干部政策。加大一线考核“五个优先”激励政策落实力度,6月召开晋安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制定印发《晋安区关于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若干措施》《晋安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工作责任清单》,通过职务提任、职级晋升、事业调任、职称优聘、通报表扬等手段,打出一套“激励+关爱”的组合拳。今年以来,从一线提拔重用干部65人、晋升职级97人,3名参公干部交流到公务员队伍,3名优秀科级事业干部调任公务员,34名医务工作者优先进行岗位聘任,通报表扬41个集体、235名党员干部。
(36)干部挂职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挂职工作。严格落实《福建省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用)》,7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挂职工作的通知》,从推动工作、培养干部的角度出发,有计划选派年轻干部、专业型干部挂职,切实增强干部业务水平、实践能力和斗争本领。同时,严格规范干部挂职目标、挂职职务、挂职方式、挂职时间、挂职人数等,防止出现挂职职务不规范、目的性不明确、“低职高挂”等问题。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在部务(扩大)会议上就干部挂职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学习和执行政策规章的意识。
二是全面整改纠正。全面摸排梳理、分析研判全区挂职干部情况,目前,6名“低职高挂”或试用期挂职的干部已全部结束挂职。
三是建立管理台账。从2019年11月人事调整开始,建立每批次新提任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工作台账,在今后酝酿选派干部挂职人选时严格对账干部任职试用期情况,避免出现试用期干部安排挂职的问题。
(37)有的干部违规担任行政职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从严把关审批。7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规范新提任股级干部工作程序,加大组织部门审核把关股级干部任职力度,明确股级干部选任程序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
二是约谈责任主体。6月,区委组织部对违规安排事业干部、企业职工担任行政职务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点出问题、剖析根源,要求引以为戒,督促抓紧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干部。
三是稳步清理规范。全面梳理在行政岗位任职的108名事业干部、4名企业职工情况,按照既解决存在的问题又保持干部队伍安定稳定的原则,分批分期逐步整改消化。目前,108名事业干部和4名区房管局企业职工担任行政职务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13.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38)干部调配比较频繁。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规范科级领导职务提任工作的要求进行人事调整,健全完善人事调整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除换届和机构改革外,每年人事调整不超过4批次,其中,每批次职务调整面不超过全区领导职数的15%、职务提任不超过全区领导职数的10%;职级调整面不超过全区职级职数的15%、职级晋升不超过全区职级职数的10%。
三是省委巡视以来,我区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在开展2020年4月、7月两批次人事调整前,及时将人事调整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对调整面、职数使用、人员资格等情况审核同意后再开展人事调整。
(39)干部考察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查摆问题。6月19日,区委组织部召开部务(扩大)会议,部务会议成员就干部考察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逐个进行剖析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6月19日、27日,区委组织部先后两次开展干部考察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编印《晋安区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手册》作为学习教材。每次推荐考察工作前,选派具有较高素质、熟悉业务的干部组建干部考察组,组织考察组成员学习考察工作内容,熟悉考察工作程序,掌握考察谈话技巧,要求谈话人善于引导谈话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价,并详细记录谈话内容,为综合研判考察对象德才表现提供重要参考。
三是规范选任程序。将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作为推荐考察工作的必经程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从2019年11月起,每批次人事调整均认真开展书面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工作,向谈话对象书面征求是否同意考察对象提拔使用,书面测评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情况,并对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考察对象进行延伸考察,全面准确作出评价。
(40)任职试用期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执行任职试用期工作机制。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建立晋安区党政领导干部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职务表,严格对表规范执行试用期制度。同时,区委组织部相关责任人在部务(扩大)会议上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
二是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度。未实行试用期的10名干部中,8名干部任职已超过1年,无法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区委在干部任职后的年度考核中,通过民主测评、谈话考察等方式,对8名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经研究评定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在2020年4月、7月两批次人事调整中,对政府派出机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杜绝试用期间调整干部的情况。对任职期不满1年的2名干部补执行了任职试用期。
14.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力。
(41)基层组织场所建设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基层组织场所建设。已对全区59个属借用或临时过渡的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推进整改落实:对开发商配套建设、暂无产权的21个社区组织活动场所,目前均已明确永久使用权;剩余38个村、社区已通过回购、新建、租用等方式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稳定使用问题。其中:涉及拆迁过渡的13个村、社区,通过加快项目回迁安置进度,引导相关村、社区回购、新建等方式,逐步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问题,近期新店镇益凤村、郭前村,鼓山镇六一村等3个村已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问题;对25个未涉迁、租用活动场所的社区,按照社区标准化建设要求,通过推动开发商配建,加大财政投入长期租赁等方式,切实改善社区活动场所条件。目前已有新店镇新盛社区、雅居社区,茶园街道东浦社区,王庄街道乐东社区等4个社区通过开发商配建方式进一步提升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
二是规范基层组织场所管理。坚持建管并用,强化基层对《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通知》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结合开展基层党建“一月一主题、一周一重点”自查提升行动,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针对牌匾悬挂、上墙内容不规范问题,从规范牌匾悬挂、规范上墙内容、规范功能布局等方面入手,发挥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综合效用。今年以来,已督促5个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整改到位。
(4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相关条例、法规,区委组织部印发《党内有关工作条例汇编》《关于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各项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部署开展“一月一主题、一周一重点”自查提升行动,同时通过实地检查指导、抽查内页资料等形式,已先后走访了9个乡镇(街道),发现村(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不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不健全、党费材料不齐全等问题64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三是关于区委办存在组织生活会与室务成员会等会议套开、记录不规范问题。6月26日,区直机关党工委约谈了区委办党支部相关责任人。7月10日,区委办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会议和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由党支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经办分别作深刻检讨,举一反三剖析问题,提出整改举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业务水平,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四是6月30日,岳峰镇党委对岳峰村党总支书记以及下属3个支部的书记进行约谈并批评教育。岳峰村下属3个支部立即召开支委会,全面分析查摆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进一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43)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党组织设置。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设置排查摸底工作,对111个未按规定成立党委、党总支的基层党组织,建立整改工作台账。6月8日,印发《关于认真落实近期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相关基层党组织按照规范程序,对符合成立基层党委、党总支条件的党组织进行规范设置,目前111个基层党委、党总支均已按规定程序完成成立工作。
二是加强党组织管理。7月10日,由区委组织部约谈福兴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就非公企业党组织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提醒。7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细做实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党(工)委把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六个基本”标准和“红色领航工程”10个方面措施精准传达到所辖每一个支部,并作为基层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常态化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定期召开部署会、分析会等,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指导。6月1日,印发《关于摸排2020年度后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工)委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摸排确定农村、社区、机关、学校等领域后进基层党组织25个。同时,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挂钩联系后进基层党组织,按照“一支一策”的工作要求,制定整顿工作方案。7月10日以来,先后召开基层组织建设整改任务督导推进会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部署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近期基层党建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党组织规范设置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夯实,开展基层党建“整个推进、整区提升”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44)发展党员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回头看”。区委组织部对建制村党员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2018-2020年建制村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实时跟踪相关乡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结合年初党员发展计划,将发展党员名额向建制村倾斜,2019年从建制村发展党员46名,同比增长2.2%;2020年计划从建制村发展党员53名,同比增长15.2%。今年以来,全区从建制村发展党员41名,已完成计划数的77.4%。下阶段,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发展党员计划完成任务数,进一步优化全区党员结构。
二是举办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今年以来,举办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其中参加培训的建制村党员达53名、青年农民26名。7月17日,举办全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来自各乡镇、区直各系统党委等单位党务工作者以及部分建制村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建立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台账,跟踪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结合开展“一月一主题、一周一重点”自查提升行动,对9个乡镇(街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避免农村发展党员出现“人情党员”“近亲繁殖”现象。今年以来,全区已有3名村“两委”干部的近亲属入党并报相关乡镇党委备案。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5.对九届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45)“福州市同乐农业生态园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成立由区党政主官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商、联动配合、动态跟踪机制,持续传导整改压力,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全面落实。
二是态度坚决,关停封存。对同乐园内现有未批先建的违章建筑进行逐宗再排查,核实确认违章建筑实际使用人,6月10日完成所有违章建筑关停封存工作,并予以立案查处。
三是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本着既能实现彻底整治,又能盘活同乐园现状资产,用发展的办法通盘解决同乐园现有残疾人分流安置、合同和债权债务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总体目标,稳步推进同乐园违建问题后续整治工作。已委托专业法律顾问团队、会计师事务所、招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抓紧推进清产核资、项目经营权评估等工作,计划引入社会资本运营,依法依规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6)“南方装饰材料市场西区房屋征收补偿违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时限和程序,经多次沟通催告,当事人杨炳仁仍未履行退款事宜。目前,我区已提请市房管局向晋安区法院行政庭申请强制执行,并完成行政强制执行审查,11月20日行政庭将书面执行裁定送达杨炳仁,并同步送晋安区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
(47)“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处置进度,分门别类梳理区属国有资产情况,按照难易程度,分批加快国有资产处置。上一轮巡视反馈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牵头落实整改该问题不到位的区财政局总会计师林友斌,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机动车辆处置的补充规定》等文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设立资产保管员岗位,建立相应台账,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进行资产卡片登记,加强资产的新增、使用、处置情况统计,实现资产信息动态更新。
三是建档立册,对全区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梳理,目前已对全区10家国有企业、43家集体企业进行摸底,建立“一企一档”,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四是优化整合国有资产,组织相关人员赴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同步研究制定全区国有(集体)企业整合思路、方案、序时安排,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推进实施“关、停、并、转”,推动企业整合重组,进一步规范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拟先行对其中优质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近期筹备成立“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作为全区国有(集体)资本的运营平台。
五是开展专项巡察,聚焦国有(集体)企业资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全区17家主管单位、52家国有(集体)企业开展专项巡察,发现107个存在的问题,并完成汇报、反馈工作,于7月28日召开专项巡察国有(集体)企业情况通报会,明确由分管副区长牵头组织推动整改,主管单位发挥指导协调作用,企业法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方向进行全面梳理、研判。9月4日,区委召开第一次专项巡察国有(集体)企业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由各分管副区长汇报各领域整改工作情况及分类处置初步意见。9月16日,区委第26次常委会听取了区委专项巡察国有(集体)企业问题整改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全区53家国有(集体)企业经营现状和资产情况进行梳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五组巡视晋安区期间,共移交信访件80件,其中初信初访件57件(转送上级机关2件),重复件23件。晋安区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0年10月29日,已办结53件,正在办理2件。巡视整改以来,我区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5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谈话提醒10人,批评教育15人,诫勉谈话15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延长预备期1人,正在立案审查4人,涉及科级干部12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福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工作不实及违规使用公章等问题,对福兴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赵德辉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2.因“两违”综合治理中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分别对寿山乡沙溪村土地协管员何宗浩、日溪乡梓山村土地协管员肖运科、鼓山镇远东村土地协管员徐云瑜和时任宦溪镇坂桥村村委会主任周成康、寿山乡沙溪村村委会主任罗盛彬、新店镇古城社区主任沈彬等6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鼓山镇远东村村委会主任孙朝福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日溪乡梓山村村委会主任肖政权预备党员预备期延长半年;对日溪乡井后村村委会主任施凤俤进行政务立案调查。
3.因在征迁工作中工作马虎,引发群众不满问题,对区房屋征收办副主任陈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因在岳峰镇竹屿村征迁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对岳峰镇政府科员、竹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诗明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5.因新店镇西园村拆迁备用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给予新店镇经管站原站长林义钦党内警告处分。
6.因不按规定使用公章问题,对新店镇战峰村原村主任张思敏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二)诫勉情况
1.因逾期回迁安置及部分拆旧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对区房管局局长陈为友进行诫勉谈话。
2.因区属国有资产清查整改不到位问题,对区财政局总会计师林友斌进行诫勉谈话。
3.因辖区“两违”综合治理不到位问题,对寿山乡城建办主任瞿述德、日溪乡城建办主任徐来宁、新店镇城建办主任李铭、新店镇古城社区党总支原书记黄英等4人进行诫勉谈话。
4.因新店镇后山村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问题,对新店镇后山村经济合作社原主任林碧兰进行诫勉谈话。
5.因福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工作不实问题,对福兴经济开发区党办工作人员张雪梅进行诫勉谈话。
6.因在鼓山镇连潘村征迁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分别对连潘村原书记林碧英、区城管局直属中队队员陈忠坚、区城管局火车站综管处中队队员刘勇等3人进行诫勉谈话。
7.因新店镇西园村拆迁备用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对新店镇代理会计刘思尧进行诫勉谈话。
8.因在党建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对福州则徐中学党支部书记林敏进行诫勉谈话。
9.因违反廉洁纪律,对寿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陈立锋进行诫勉谈话。
10.因配合村居巡察工作不力问题,对新店镇琴亭村组织委员陈建军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的关心和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的合力攻坚,我区巡视整改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有几项问题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
已基本完成整改。福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规已报市政府审批。
整改时限:待市政府批复后即组织实施。
(二)关于集体经济收入单一问题
已基本完成整改。继续多渠道加大薄弱村扶持力度,确保2020年年底全区80%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三)关于项目决策不规范问题。
已基本完成整改。盛辉综合办公楼、新店镇后山综合楼、省邮政运输局附属综合楼使用性质变更问题,因涉及规划调整、合同履约等问题,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企业当前面临较大经营困难,为落实好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等“六稳六保”任务,相关整改任务力争2022年年底前完成。
整改时限:力争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关于基层组织场所建设不力问题。
已基本完成整改。对全区59个属借用或临时过渡的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结合实际情况和社区标准化建设要求,通过开发商配套、回购、新建、长期租赁等多种形式,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稳定使用。
整改时限:分类处置、逐步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问题。
(五)关于回迁安置不落实问题
未完成整改。逾期未安置的4个项目,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和验收进度,尽快完成回迁选房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月31日前
(六)关于“‘福州市同乐农业生态园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整改。其中,关于同乐园系列债务问题尚未解决,抓紧完成清产核资等前期工作,计划采取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运营,通过收益偿还债务的方式,分步解决同乐园合同、债务纠纷和残疾人就业安置等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推动解决同乐园系列债务问题
(七)关于“‘南方装饰材料市场西区房屋征收补偿违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整改。我区已提请市房管局向晋安区法院行政庭申请强制执行,并完成行政强制执行审查,11月20日行政庭将书面执行裁定送达杨炳仁,并同步送晋安区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
整改时限:2021年3月前
(八)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未完成整改。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推进实施“关、停、并、转”,推动企业整合重组,计划2021年3月底前成立“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公司”,进一步规范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整改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晋安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个成效是初步的,还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区委一定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紧盯不放,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坚持以巡视整改为抓手,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党工作引向深入,为新时代新晋安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推动新思想学习入脑入心、见诸行动。进一步深化落实省委“三四八”机制,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学习贯彻新思想长效机制,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实落地,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实施“红色领航”工程,持续推进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场所建设,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是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化一线考核,深入开展“担当尽责、激情创业”优秀干部发现选拔专项行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省、市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措施,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深化落实人才工作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着力打造重点产业人才集群。
四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扎牢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多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虚僵躲拖腐”不良作风,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规定,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
五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以“数字晋安”“平台晋安”“绿色晋安”为主攻方向,以“抓项目促跨越”“双百双千”等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构建符合中心城区定位的现代产业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倾注各类资源要素,用最高定位、最高标准建设晋安湖“三创园”,动建一批高标准厂房和总部大楼,打造晋安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致力提升城乡功能品质,在城区,以组团式规划建设为引领,推进片区更新,完善功能配套,实行精细管理,提升宜居环境;在山区,以乡村振兴为主线,巩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建设成效,加快复制九峰、前洋省级试点经验,改善人居环境,发展全域旅游。聚焦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民生事业短板,坚持内育和外引两手抓,深化机制创新,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40477,;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电子邮箱:jaqj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