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安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17:20 信息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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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29日至8月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上一轮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3个问题及本轮“回头看”3个方面9项16个问题,提出了1条整改意见。局党组针对反馈的19个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47条,整改完成19个问题,整改完成率100%。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巡察要求,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决态度抓好整改

  区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要求全局上下原原本本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认认真真开展剖析反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压实整改责任,以扎实举措推动整改

  区司法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友锋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47条具体整改措施,为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提供了措施保证。叶友锋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了4次局党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牵头认领6个问题整改;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自觉认领问题,严格对照方案推进整改。2020年11月27日,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盯整改工作进度,每月对整改进展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提醒、督办,保证整改质量。

  (三)注重标本兼治,以建章立制深化整改

  区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围绕问题挖根源,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建章立制,共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7项,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积极营造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晋安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一轮巡察存在的整改未落实到位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未能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问题1个关于“超标领取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问题,局未能加强财务报销方面开展对照检查,2017年报销鼓山司法所陈银滨、宋秀景前往广西贵港监狱接回刑释解教人员的相关费用,仍存在延迟一天返回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全面排查本轮“回头看”后即2020年1月以来的所有出差报销台账,共计排查相关凭证9笔13人次。二是严格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从严审批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报销问题,不提倡、不鼓励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私停留、绕道等行为(含提前出发或推迟返程)。

  2未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问题2个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在巡察整改中提到将强化2017年初施行的《工作任务清单》及《局主要领导批办单》的“两单”制度,但该项制度只执行到2017年11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本局实际,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批办单,以“收文办理单”的形式完善文件批办流程。贴单后的文件,由局全体领导班子传阅,记载有主要领导阅办意见、办公室拟办意见、分管领导阅办意见、办理结果,确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脱节。二是根据司法行政系统目前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的性质,2020年度,我局将《工作任务清单》所涉内容区分为综治工作任务清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依法行政绩效考评事项指标清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清单(具体清单根据上级下达任务分解形成)等,对应上级管理部门,分别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拟定,力求分工更科学、管理更高效、落实更有力。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司法局2017年整改时提出,建立党员干部微信群“学习园地”用以开展廉政学习教育,但局机关并未将其完善利用,更多用于发布日常工作任务安排或转发上级文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定专人在“学习园地”群不定期转发上级或区委相关部门发布的廉政学习教育信息,动员党员干部认真阅读并交流感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二是建立“学习强国”支部交流群,增加线上廉政学习教育渠道。

  (二)本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

  针对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好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制度,强化学习的全面性、及时性、针对性,特别是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结合局实际情况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创新思路方法,提升学习应用能力。2020年,局机关共组织线下学习52场次,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学习39人累计4016.76学分。二是细化年度学习计划。2020年12月31日,局党组会议强调,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讲话精神从覆盖局领导、党员扩大到覆盖全局机关干部、职工。2021年1月13日,我局在“法治晋安”微信公众号上刊载“晋安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信息,并发到全局微信群内组织学习。局机关现已起草2021年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计划、局机关学习计划。

  针对党性教育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由局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全体班子成员自查2019年度相关发言、检视剖析材料,结合实际再次学习、思考并完善。二是过好组织生活。2020年10月,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友锋带头为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上“斗志昂扬加油干、齐心协力创佳绩”专题党课,每位班子成员均已结合工作实际上党课,系统诠释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如何在新形势下强化责任担当、抓好任务落实、做好比学赶超。

  (2)履行主责主业力度不够强。

  针对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较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综治绩效双考核,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好党委、政府的综治、绩效考核“双指挥棒”作用,强化统筹协调,细化2020年度晋安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已于2020年12月、2021年1月分别向区委政法委呈报各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评分,督促推动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二是完善机制运行,努力降低败诉率。建立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备案及通报制度。适时对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文通报,2020年度已通报4批次。建立行政诉讼案件会商机制。适时召开案件研讨会,研究存在败诉风险、复杂疑难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对策,提高行政纠纷调解率,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2020年度共召开案研会9件次。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加强府院之间的沟通联络、案件常态通报、信息互联共享、风险联防联控等,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法院业务精英及时提醒行政机关工作中应注意事项,降低被诉风险。2020年下半年,共召开府院联席会1场。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我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0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92人次。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召开以案释法、行政执法培训会,邀请资深法官、区政府法律顾问面授机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应诉能力。2020年下半年,共召开培训会3场次。

  针对落实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8月4日,区政府印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以下事项:一是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于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政府备案,区政府授权区司法局接收并审核各单位报送的备案材料。二是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阶段应由文件制定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向区司法局提交法律意见书进行审核。各单位应当在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备案材料提交区司法局审核后,由区司法局报送市政府、区人大进行备案。三是明确报送备案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并严格审核。2020年度,晋安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合计出文482件,我局经筛查,对其中10件规范性文件及时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针对推动全区司法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9月27日,我局向区委政法委呈报《关于协调解决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使用问题的请示》(榕晋司〔2020〕85号),请求区委为王庄司法所、岳峰司法所、寿山司法所各配备司法助理员1名,法律专业及有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业经历人员优先。在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王庄司法所助理员1名已配备到位,系闽清县省璜派出所调入,具有8年公安系统工作经历;寿山司法所助理员1名已列入2021年晋安区公务员统一招考计划。法律援助中心科员(参公编制)1名列入2021年晋安区公务员统一招考计划,1名在商调中。二是鼓励在岗干部、职工积极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资格考试等,目前组织报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人,报考社会工作资格考试13人。三是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公职律师、职业律师、法学专家、普法讲师团成员、优秀司法行政从业人员等法律专业人才为在岗干部、职工开设法治讲座、培训,多举措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律素养。2020年下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共邀请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民法典》培训8场次。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6月5日,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实行AB角的通知》(榕晋司〔2020〕58号)、《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榕晋司〔2020〕61号),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及牵头部门。制定《中共晋安区司法局党支部2020年度“党建+文明创建”活动方案》、《晋安区司法局2021年度工作思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本局工作计划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坚持“一把手”带头,亲自部署各项任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实际,查缺补漏,梳理《2019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统计表》,确保2019年度中心组实际学习次数、内容达标。拟定《2020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达到“全年12场专题学习”的规定要求。三是安排专人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如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向区委宣传部请教、学习,全面、动态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台账要求。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深落细不够。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逐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0年8月20日,叶友锋局长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本系统上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部署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司法协理员队伍警示教育管理。由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按月组织召开全区司法协理员工作例会,以案释法剖析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常提醒、常警示。强化与福州监狱等晋安辖区内监狱、戒毒所的沟通联系,不定期组织监狱民警为司法协理员开办廉政讲座。2020年12月30日,我局邀请福州监狱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警察到晋安区社区矫正中心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律师队伍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局律工科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晋安区法律服务行业基层组织委员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通过召开律师廉政工作部署会暨警示教育会(2020年7月2日)、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0年6月30日)、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020年7月30日)、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培训等多种途径强化对党员律师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针对廉政谈话开展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度,我局已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做好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负起廉政谈话“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在本系统内自上而下全面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二是明确谈话对象。层层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对主管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对所管干部谈。三是做好谈话记录。进一步明确廉政谈话事前审批、事中记录、事后备案制度,认真做好谈话记录,避免出现时间未填写、审批表领导批示未签字、被谈话人未签字、备案表领导批示栏未填写、谈话效果评估过于简单等问题。2020年1-7月,我局共计开展廉政谈话118人次,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廉政谈话全覆盖。

  (2)公车管理漏洞仍然存在。

  针对区司法局2017-2019年所属公车4辆,均不同程度存在未见派车记录或派车记录未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批的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排查2017-2019年间无派车单的出行记录及未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批的派车单,询问当事人具体情况并补签追认,共追认补签52单次。二是严格把关公务用车审批。严格落实线上“车务通Pro”管理平台四级审批制,指定专人督促用车人、用车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时规范填写线下派车单,杜绝审批手续不完善的派车现象。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结合两节督察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车辆派车单、维修单、加油卡等自查工作,举一反三,彻底堵塞公车管理漏洞。

  (3)固定资产管理及采购不规范。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财务人员及时、准确登记固定资产的意识,补录2017年未记入固定资产的电脑桌、电脑等。二是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除财务人员外,已指定专人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清单,动态更新固定资产信息。

  针对大量固定资产未经网上超市采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明确会议议定之后,凡局机关采购单品价值千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只要网超有并符合业务工作使用条件的,一律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二是督促晋安公证处参照局党组议定标准执行采购事项。2021年度,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多元调处中心经费不再列入司法局预算。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27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查摆自身及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二是坚持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当年存在问题力求当年整改完毕,未完全整改到位的,说明理由并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杜绝应付整改,拖延整改的现象。目前,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已认真总结上一年度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30日,叶友锋局长对局分管领导开展集中谈心谈话工作,强调加强班子团结,互相补台、互相督促、共同进步,并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二是结合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多组织开展党日活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工会活动等各项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参与,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三是树立工作实绩导向,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项目年、招商年、三产年”等重点项目工作表彰,要以工作实绩为导向,调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

  (2)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针对推进“红色领航工程”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局九层会议室兼作为党员活动室,切实打造并发挥好“红色阵地”作用。二是在党员活动室内悬挂党旗,并将党员权利和义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上墙。

  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按要求开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月8日,组织局支部党员对“两学一做”的二、三专题开展研讨。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学习教育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读原著、交流体会和主题实践教育等多种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思想理论水平。

  3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

  针对2020年4月提拔高榕锌等6人为股级干部,高榕锌作为提拔对象却没有回避,仍作为谈话组成员参与谈话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股级干部选拔、提任前,一律报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审批。2020年8月、2020年10月,我局分别向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呈报《关于刘浩等同志拟任命晋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职务的请示》,2020年10月17日,区委组织部作出《关于区司法局调整配备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职务沟通方案审核情况的反馈》,2020年10月23日,我局印发《关于刘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规范选任股级干部。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凡涉及拟选拔提任的干部,一律不得参加记录、呈报等选拔提任环节。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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