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安区委巡察组关于开展第二轮第一批巡察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8:22 信息来源:晋安区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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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晋安区委巡察工作安排,经晋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2年3月上旬开始,晋安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4个单位开展第二轮第一批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别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区委巡察三组

区委巡察四组

被巡察单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民政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应急管理局

巡察

组负

责人

组  长:林吉顺

副组长:叶  茵

组  长:林  强

副组长:赵  峰

组  长:雷新土

副组长:余伟城

组  长:秦赛红

副组长:刘  喆

专门

值班

电话

15959185327

(8:30-12:00;

14:30-20:00)

13906933056

(8:30-12:00;

14:30-20:00)

13906933029

(8:30-12:00;

14:30-20:00)

15959185927

(8:30-12:00;

14:30-20:00)

通信

地址

福州市邮政信箱B0139号

福州市邮政信箱B0140号

福州市邮政信箱B0141号

福州市A002

邮政信箱

信访

受理

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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