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3-17 10:22

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

  根据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榕司〔2024〕21号),结合我区法律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3月-2024年12月

  二、抽查对象

  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

  三、抽查频次

  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次。按照检查对象名录库内律师事务所的5%抽取检查对象(至少2家),一年内对同一抽查对象的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抽查检查形式

  律工科在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抽查工作要求,组织检查人员完成检查工作,抽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材料相结合。

  附件:2024年度晋安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24年3月15日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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