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民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榕民[2024]109号)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11月。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
二、检查人员组成
我局在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见附件1)。
三、检查对象
我局从区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慈善组织1家。(名单见附件2)。
四、检查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具体抽查事项见《2024年晋安区社会组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3)
五、有关要求
1.此次检查结果将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官网公布,请各有关社会组织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不得弄虚作假。如社会组织违反《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依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2.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各有关社会组织如发现检查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我局反映,举报电话:87721870。
附件:
1.晋安区民政局2024年社会组织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2.2024年区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名单;
3.2024年晋安区社会组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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