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财政评价报告
时间:2020-10-30 10: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为福州市晋安区城管局下属集体事业单位,现管辖平原6个街(镇)环卫所及4个市场化清扫保洁服务企业,负责清扫、保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管理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内河管理工作。处内设有办公室、财务科、环境卫生督查考评办公室、基建科、公厕管理科、环卫设备管理科、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内河管理科、农村治理办公室。 

  2019年,晋安区环卫处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公厕市场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卫基础设施的硬件水平,并加强公厕管理,为市民游客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创造更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同时,改善一线环卫工人作业环境,确保一线环卫作业人员身心健康。 

  2019年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预算金额为14855.46万元,其中区本级资金8855.46万元,市级资金6000万元。总支出10964.52万元,其中区本级资金8855.46万元,市级资金2109.06万元。 

  (二)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以《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经费提升方案、市场化运作招标导则(试行)和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试行)》和《福州市环境卫生绩效评估标准》的要求及标准做好路道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任务。 

  二、绩效评价结论 

  该项目评价得分为88. 8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评分表及评价体系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指标分析(满分15分,得13分) 

  “决策”一级指标下设“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 

  1.“项目立项”下设“项目设立依据充分性”、“项目设立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 

  “项目设立依据充分性”考虑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该项目根据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道路清扫保洁、雨水管网亲疏实施方案》设立。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2.5分。 

  “项目设立程序规范性”考虑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改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晋安区道路清扫保洁、雨水管网亲疏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2.5分。 

  2.“绩效目标”下设“绩效指标明确性”、“绩效目标合理性”2个二级指标。 

  “绩效指标明确性”考虑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该项目年初编制的绩效绩效指标“社会效益-提升辖区内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大于等于100%”无法有效衡量。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满分2.5分,可得1.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考虑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依据较为充分,但作为服务公众类项目未设置满意度指标。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满分2.5分,得1.5分。 

  3.“资金投入”下设“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2个二级指标。 

  “预算编制科学性”考虑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项目预算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支出与预算相当,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2.5分。 

  “资金分配合理性”考虑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2.5分。 

  (二)过程指标分析(满分20分,得分16.85分) 

  “过程”一级指标下设“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 

  1.资金管理”下设“资金到位率”、“本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上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合规性”4个三级指标。 

  “资金到位率”考虑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该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2.5分。 

  “本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反映项目本级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区本级预算资金执行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5分。 

  “上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反映项目上级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上级预算执行情况。上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35.15%,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满分5分,可得1.8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考虑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晋安区道理清扫保洁、雨水管网清疏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2.5分。 

  2.“组织实施”下设“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2个三级指标。 

  “管理制度健全性”考虑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该项目《晋安区道理清扫保洁、雨水管网清疏实施方案》、《晋安区道理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实行)》等有关制度健全。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2.5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考虑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该项目实施符合《晋安区道理清扫保洁、雨水管网清疏实施方案》、《晋安区道理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实行)》等有关规定。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2.5分。 

  (三)产出指标分析(总分35分,得分31分) 

  “产出”一级指标下设“时效指标”、“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3个二级指标。 

  1.“时效指标”下设“目标完成率”1个三级指标 

  “目标完成率”考虑反映年初编制目标完成情况。目标完成率=目标实际完成数量/年初目标编制数量,该项目年初编制5个绩效目标完成2个,完成率为4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满分5分,得2分。 

  2.“数量指标”下设“资金下达乡镇街道数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保洁公司数量”、“清扫道路面积”和“垃圾收运量”4个三级指标。 

  “资金下达乡镇街道数量”反映资金下达乡镇街道数量。2019年资金下达覆盖平原6个乡镇街道。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5分。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保洁公司数量”反映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保洁公司数量,2019年与3家公司签订保洁协议。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5分。 

  “清扫道路面积”反映清扫道路面积,根据协议2019年清扫面积达到《晋安区道路清扫保洁、雨水管网清疏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5分。 

  “垃圾收运量”反映垃圾收运量,根据协议2019年垃圾收运量每日950吨。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5分。 

  3.“质量指标”下设“道路保洁考核合格率”和“服务项目内容”2个三级指标。 

  “道路保洁考核合格率”道路保洁考核合格率=清扫保洁质量合格道路条数/道路总条数。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满分5分,可得4分。 

  “服务项目内容”反映保洁服务是否覆盖道路等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墙体和市政设施乱清理和卫生设施设备清洗保洁、雨水管网清疏、垃圾分类收运四大类。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5分。 

  (四)效益指标分析(总分30分,得分29分) 

  “效益”一级指标下设“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个二级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下设“就业岗位增加数”和“环卫工人工资”2个三级指标。 

  “就业岗位增加数”反映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增加就业岗位数,2019年增加就业人数为1773人,但环卫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服务企业未按要求标准配齐环卫人员,考虑现有招收环卫工人确实存在困难,酌情扣1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满分5分,得4分。 

  “环卫工人工资”反映环卫工人工资标准,根据协议和工资账明细实发工资不低于2200元/人/月可得满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5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下设“城市环境管理投诉案件”和“城市环境管理投诉处理率”2个三级指标。 

  “城市环境管理投诉案件”反映当年群众对城市管理案处理结案率(环境卫生投诉),投诉案件比上年减少得满分,每增加百分之10件扣1分,2018年投诉件290件,2019年296件。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满分5分,可得4分。 

  “城市环境管理投诉处理率”反映对城市卫生管理诉求件处理结案率,结案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5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下设“群众对道路保洁服务的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 

  “群众对道路保洁服务的满意度”反映群众对道路保洁服务的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满意度大于等于9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可得满分1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目标编制不合理。一是编制绩效目标时未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道路市场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对象为群众,涉及面广,建议在以后年度编制绩效目标时设置满意度指标,评价过程中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建议,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二是年初编制的社会效益目标“提升辖区内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大于等于100%”,该目标未有效量化,“提高质量”完成情况无法有效衡量。建议区环卫处今后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编制量化的、可衡量的绩效目标。     

  (二)项目预算执行存在偏差。2019年项目市级补助金额6000万元,实际支出2109.0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执行率仅为35.15%,建议区环卫处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将上级补助资金执行到位,确保资金使用进度和使用效益。 

  (三)服务企业环卫人员配备不足。区环卫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服务企业因招收环卫工人困难,尚未按标书要求标准配齐环卫人员。建议区环卫处加强督促和帮助各服务企业按照标书要求配齐环卫人员。 

  附:《2019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表(财政评价)》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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