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山乡、日溪乡财政所: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榕晋委〔2018〕3号)、《关于开展201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榕晋委〔2019〕2号)以及区领导批示(林批<转>915号)精神,今年我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寿山乡叶洋村、优山村、芹石村、长基村、日溪乡汶石村、梓山村等6个村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已完成招投标并入场施工;2018年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寿山乡山头顶村、日溪乡南峰村、万洋村等3个村村级服务场所建设已完成结算审核,区级补助经费按比例应承担245.69万元,已预拨经费209.15万元,剩余补助经费36.54万元。现下达2019年寿山乡、日溪乡等6个村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区级补助进度款45.63万元及2018年寿山乡、日溪乡等3个村级服务场所建设区级剩余补助经费36.54万元,共计82.17万元(详见附表)。此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208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按规范程序抓好落实,乡镇配套资金应及时到位。
附件:1.晋安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区级补助经费分配表
2.晋安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区级补助经费分配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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