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 专项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3-09-22 11:30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民政办: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70号)、区十三届政府2023年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2023〕39号)及区委2023年第14次常委会会议纪要(一)(〔2023〕57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第二批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资金575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规定使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并做好所执行项目的公示公开工作。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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