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用电奖励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7-20 11:09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3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用电奖励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3〕3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用电奖励资金9.61万元至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功能分类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请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1.绩效目标表
2.指标要素明细表
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0日
来源: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