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2-09-28 15:08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闽民救〔2022〕100号)中关于“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区政府批办单(董批转2381号)精神,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为我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1770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现划拨资金17.7万元(详见附件),功能分类科目列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按规定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规定使用。
附:晋安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汇总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8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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