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3 17:19

辖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巩固招生入学改革成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5〕4号)要求,制定我区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请执行。

  附件:1.晋安区2025年小学招生办法

  2.晋安区2025年初中招生办法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3日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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