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6-01-23 11:01

福州市晋安区状元文化研究会发起人:

  你提交的“福州市晋安区状元文化研究会”成立登记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福州市晋安区状元文化研究会(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登记证号:51350111MJB703258C;法定代表人:吴恒之;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万元;住所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西边88号。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6年0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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