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
时间:2026-05-29 10:27

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5月15日受理福州市晋安区新东方志高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申请。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查勘,符合设立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东方志高艺术培训学校培训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福峰路68号福州奥林匹克花园(二期)A地块国际交流中心5#楼115、116、117铺位  

培训项目:美术、演讲与口才、播音、主持、朗诵、戏剧

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情况
类  别 姓 名(名称) 性 别 户籍或国籍 备 注
举 办 者 福州市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方鹏 山东济南  
行政主要负 责 人 郑招平 福建屏南  

公示日期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8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函反映。

电话:0591-83993755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路晋安体育馆

邮箱:jaqwtl@163.com

公示机关: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9日

来源: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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