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及“扫码入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执法工作质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二、检查对象
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对象
三、检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场一线检查
四、检查比例、频次
1.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企业数的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至少2家),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1次。
2.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
3.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
4.对于关系群众安全、社会稳定的关键项目采取全年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工作情况灵活调整检查时间。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音像记录,并制作检查报告。
2.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检查工作。
3.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闽执法”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附件: 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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