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4-17 16:18
各区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和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3月对区属所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成立的)开展2022年度报告工作。经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准予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41家机构继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
特此通报
附件1:准予继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机构名单
附件2:2022年度晋安区41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情况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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