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2026年1月16日)
时间:2026-01-27 16:25

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备注

1

福州市东方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妇科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榕晋卫医罚〔2026〕001号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26年1月16日

 

2

魏明锋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师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榕晋卫医罚〔2026〕002号

1.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活动;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26年1月16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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